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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第八届“张新育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1-10-09 17:00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按照奖助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2021“张新育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要求

    (一)“张新育奖学金”表彰范围:

    1、本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

    2、研究生: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电气工程;

    (二)“张新育奖学金”获奖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有益的集体活动;

    3、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要求

    1.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0%,具备“张新育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具备“张新育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给予优先考虑:

    a)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一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b)有重要科技成果(须经有关部门认证);

    c)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

    d)在团结互助、社会工作、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奖学金的评定:

    a)不能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受过法纪处分的;

    b)该学年缺勤累计一周以上者;

    c)该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二、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张新育奖学金”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设有一、二等奖学金。

    本科生:一等奖学金每年奖励2名,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年奖励4名,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

    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年奖励4名,每人每年奖励6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年奖励4名,每人每年奖励4000元。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电气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纸质版两份、正反面打印);填写《电气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版);于101218:00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报送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申请者需要同时提交支撑材料如学科领域综合性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明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复印件等。

    2、学院社会捐资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定,并报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获奖名单。

    3、学院审核后将名单报捐资单位(或个人)审核确定最终评定名单。

    4、对最终获奖名单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5、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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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电气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电气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汇总表.xls